(通讯员 李文龙)2021年9月18日下午,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支部在8#A411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艺术中心支部书记张溪潺主持,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的通知”,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过程背景、指导思想和修订原则。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了中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在部门掀起学习热潮、营造学习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
张溪潺在总结中讲到,要结合艺术中心自身特点,将支部党组织职责具体化,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现有资源和条件出发,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保证此项行动开展的热度和力度不变;并积极探索“党建+”发展新理念,以系统思维推进党建工作融入美育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和美育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