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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9年11月18日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惠贞 王召东

副组长:赵金安 许朝民 杨风岭 梁再培 王  靖 刘守勇 周新峰

成  员:张守义 闫继涛 殷战稳 毕军贤 毛艳丽 张洪力

        郑豪民 樊铮钰 陈松涛 孙方行 张溪潺 李红亚 闫  涛

        陈兰英 宋新生 郭一飞 邢  燕 马良涛 闫  瑾 张宏敏

        陈玉兴 何宗耀 樊晓虹 赵海鹏 李冰冰 徐华锋 秦平新

        王艳芳 卢华东 常  静 王许涛 马宁奇 赵安芳 赵兴涛

        郭金敏 霍松涛 赵军民

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安芳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教务处。

二、检查时间

第12教学周:11月18日至11月22日

三、检查形式

(一)教学单位

1.听取汇报(15分钟)

学院院长代表学院以PPT形式进行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实现审核评估“五个度”,如何落实学校的定位与培养目标,如何开展教育教学,如何实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等,主要展示本学院的优势、特色、亮点。

2.访谈与座谈会

召开座谈会,校领导与学院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访谈,了解对审核评估相关知识和教育部文件的学习情况。

3.听课看课(理论课和实验课)

4.考察走访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

5.材料检查:调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

(二)职能部门

主要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张惠贞

副组长:刘守勇 周新峰

联络员:周  勃

成  员:张守义 张洪力 殷战稳 赵安芳 李永献 李爱增

        赵灵芝

秘  书:张  崭

检查单位: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组

组  长:王召东

副组长:杨风岭

联络员:王晓涛

成  员:闫继涛 张大力 刘  钦 郑豪民 赵兴涛 王东旭

        杜留记

秘  书:刘  畅

检查单位: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体育教学部

第三组

组  长:许朝民

副组长:王  靖

联络员:何  燚

成  员:毕军贤 苗道华 霍松涛 潘传娇 朱 凯 刘海燕

        李  华

检查单位: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法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秘  书:黄  倩

第四组

组  长:赵金安

副组长:梁再培

联络员:郭金敏

成  员:陈松涛 孙方行 赵军民 周恒涛 杨东旭 田永果

检查单位:材料与化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 管理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秘  书:贺亚伟

五、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

1.检查各单位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迎评工作方案、院部PPT汇报等准备情况;检查各单位迎评环境布置情况。

2.检查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手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情况。

3.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纪律情况

5.教学服务保障情况

(二)职能部门

1.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手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重点掌握自评报告中学校定位与目标及有关本部门工作的内容,熟悉本部门的成绩、亮点、特色、问题等情况,对有关本部门的引导性问题能够准确回答。

2.准备专家走访材料: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材料(含PPT),围绕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如何落实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如何体现“立德树人”“以学生为中心”等内容进行准备,有关提法和数据应与学校《自评报告》《数据分析报告》保持一致,并做好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按照审核评估指标内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做好专家进校考察的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校内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组联络员和秘书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组长的带领下,做好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检查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检查结束后两天内将检查意见交评估办质量监控部。

(三)第15周周一至周四承担有教学任务(含实验课)的任课教师于11月15日12:00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交授课教案(含教学内容设计)、PPT、教学执行大纲。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需组织教师对15周的讲课内容进行试讲。

(四)学院汇报PPT、汇报的文字材料以及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的解说词于11月15日12:00之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ljkb@hncj.edu.cn。

附件:1.教高〔2019〕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2.校政教〔2018〕161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管理细则》

3.校政教〔2018〕162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4.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听课标准

5.河南城建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

6.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手册

7.第15周课程表

教务处(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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