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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10日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试卷的命题、印刷、评阅、分析、归档等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中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形式

第11-12教学周(5月10至5月21日),其中第11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第12周为学校抽查阶段。

二、检查内容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课程试卷工作质量标准》,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卷面质量、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内容。

三、检查范围

1.各教学单位重点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进行全面检查。

2.学校抽查范围为卷面不及格率超过30%的课程试卷、省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试卷和专业核心课程试卷。每个专业至少抽查一门考试课程最近2轮次的试卷,每个学院至少抽查一门考查课程最近2轮次的试卷。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

各教学单位检查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学校检查人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安排。

五、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此次试卷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完善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试卷抽查清单(另行通知),将最近2轮次的抽查试卷材料(内含教学执行大纲、空白卷、平时成绩给分依据等)于5月17日上午12:00(第12周周一)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

3.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于5月25日(第13周周二)前将各单位试卷专项检查报告(报告中要体现试卷命题、卷面质量、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内容)交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1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ljkb@hncj.edu.cn。其他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

4.全部检查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落实。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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