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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6日阅读次数:

全校各教学院(部):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城建大学、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也是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体系中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的考核内容,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校政〔2017〕95号),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及我校实际,现就“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各类专兼职教师(已认定通过“双师双能型”教师人员除外),包括在编在册类、人事代理类和柔性全职类。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并从事课堂教学工作。

3.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胜任实验、实践、实训教学工作。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必备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再满足下列必备条件一项以上者,可申报“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1.取得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取得有本专业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近五年有一年以上在行业企业、科研单位或政府部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验、实训、实践活动。

4.近五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应用技术或社会问题研究,成果被相关机构或企业或政府部门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5.近五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工作或提升实践教学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前列水平。

6.参加国家、省权威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近两年指导学生专业实验、实践、实训活动效果良好。

7.具有市级以上相关领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8.能积极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经学校认定的其它条件。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人如实填报《河南城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教学院部“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初定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由业务所属院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1份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认定基本条件中的“近一年教学任务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②具备的认定必备条件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二)院部初定

院部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校政〔2017〕95号)中的认定办法,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验,填写《河南城建学院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初审表》(附件3),并在《申报表》、《汇总表》、的相应意见栏内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院部初定工作完成后,指定专人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初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05室),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fzzx@hncj.edu.cn。

(三)学校认定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会同人事处、科研处、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审定委员会,负责对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定。

(四)颁发证书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对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并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杜亚冰 宋成建 联系方式:2089059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教学院部“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初定汇总表

3.河南城建学院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初审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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