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审美素养和艺术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综合创新能力,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一系列艺术实践课程,第一批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开设情况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课开设情况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1 |
戏剧表演 |
崔银龙 |
【4-8周】每周一、周三11、12节 |
5号楼C214 |
2 |
说唱艺术表演(相声) |
鹏旭 |
【4-8周】每周一、周三11、12节 |
5号楼C216 |
3 |
舞蹈基础训练 |
刘培培 |
【4-8周】每周二、周五11、12节 |
4号楼音乐教室 |
4 |
合唱实训 |
李玺 |
【4-8周】每周三、周五11、12节 |
4号楼音乐教室 |
5 |
朗诵表演 |
崔凯 |
【4-8周】任课教师自行决定 |
4号楼音乐教室 |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实践课采用各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推荐名额为:戏剧表演班每个学院5人,说唱艺术表演班每个学院5人,舞蹈基础训练班每个学院3人,合唱实训班每个学院10人(5男5女),朗诵表演班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自行招生。
2、请各学院于09月25日17:00前将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课学院推荐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307179428@qq.com
3、各学院所推荐学生需于09月26日12:00前进入所在艺术实践课班级QQ群,QQ群号为:188572976(舞蹈基础训练),773582957(合唱实训),751882612(说唱表演艺术),640351239(戏剧表演)。
三、注意事项:
1、本学期艺术实践课程开课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2、选课学生需根据每门艺术实践课上课时间,在不影响个人第一课堂上课的情况下选报;如需晚自习请假,学生需按学校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选课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即可凭考勤及课程考核情况申报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学分。
4、合唱实训班推荐学生需具备基本音准。
5、各个艺术实践班级由任课教师在学院推荐基础上进行二次选拔。
联系人:李婕电话:15603759347
附件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课学院推荐汇总表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0年9月23日